青岛公司税务方面来说在企业注册成立之后需要进行纳税义务,企业缴纳的税种,常见的就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于青岛小微企业记账报税及需要缴纳的税种,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你需要知道。
1、青岛企业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征注意点:
1).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青岛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青岛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青岛个体工商户普惠性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青岛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青岛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