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整合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统一变更为:一次性创业补贴。
按照最新青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点
1、除小微企业外的各类创业实体,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2、 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本人须在创业公司担任法人,并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贴标准为1.2万元;
3、第二条的补充款,如果注册小微企业符合第二条补贴条件并吸纳非法人3人及以上就业,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青岛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注意点:对于已申领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补贴之一的,2020年5月1日以后符合小微企业3万元补贴标准条件的,可按新政策规定再申领一次,但新旧政策总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便政策顺畅过渡。
青岛市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要求
1、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2、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